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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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

超峰钢格板厂  2014/2/11 16:55:16
内容摘要: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招标公告信息...

 

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招标公告信息


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 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gc201401-10201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单位)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 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西涧路(会峰路—龙蟠大道)、醉翁路(二贤路—洪武路)、滁阳路(丰乐大道—醉翁路)、东坡路(西涧路—二贤路) 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 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最终确定的供货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量为准,但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所供产品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技术图纸中的有关要求。
以上材料采购质量要求 ,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投标人投标时应完全做出服务承诺(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 、 供货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天内全部供货完毕,推迟一天处罚 2000元。
4、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生产厂家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钢格板雨水篦生产能力的企业 ;
3、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具有钢格板雨水篦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文件【一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代理商)】;
4、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 -投标企业注册备案 -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 0550-3801701、黄工: 0550-3019013。)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次询价采购报价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见采购材料报价表)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技术要求等进行填报单价和合价,不得漏报。如总报价计算错误,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4. 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用(含主材和辅材)、运输费用、装货费、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招标代理费、场地交易费、相关服务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检测、试验费等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本项目为 一 个标段 ,总价最高限价为 1478522 元,每种货物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中对应的单价 。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包括单价和总价) ,否则报价无效。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及 “于 2014 年 03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4 年 03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地址: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 楼第五开标室)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 (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密封后递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 心第五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 楼) 。

8.文件发售价格, 500元 /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代理公司) ,售后不退。未交纳该费用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 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采购项目投标保证 金人民币 2.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4年 03月 02日 17时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帐户其中之一:

保证金帐户:

户 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户 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户行:滁州中行营业部

帐 号: 334001040004421 帐 号: 179713808707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 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缴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无效。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候选人须在 2日内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和履约保证金交纳书面通知, 5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如 2日内不来领取中标和履约保证金交纳书面通知和不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 7日内无息退还 。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 2)企业法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除需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 3)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文件原件;(每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上述证件原件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 由招标人 3人组成)。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
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供货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总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投投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一次招标失败原则上进行二次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失败 ,由招标人申请并经市招标局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②、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③、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 当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安装,延误时间超过 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因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时招标采购人的合同价差损失;第二中标候选人亦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上述行为的,同样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以此类推。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供货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4年 02月 18日 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AHHXZJZX@126.com(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招标人将在2014年 02月 20日 17时 前以澄清公告 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场地交易费:在领取招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必须向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足额交纳场地交易服务费,中标价 40万元以下 1000元, 4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 2000元, 100万元以上 3000元。
7、招标代理费: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国家计委 2002【 1980】号文件货物类标准 *30%计费(若计算出代理费用少于 2000元,按 2000元整收取),含在投标方的报价内,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九、 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报价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政府投资工程材料询价采购精神,按照“大滁城”建设政府投资工程材料询价采购小组为指导,现对 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 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采购。
1、 招标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购买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材料采购质量要求:
①、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②、钢板材料应采用武钢生产的钢材产品,或使用技术参数、性能优于武钢的其他厂家生产的钢材产品,其他钢材采用一类钢厂的产品。
③、所供产品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技术图纸中的有关要求。
④、以上材料采购质量要求 ,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投标人投标时应完全做出服务承诺(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包装运输:
①、所有材料应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保证上下装车方便,不受损坏;
②、运输时必须注意防止包装之间在运输途中相互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③、运送到现场必须分类堆放整齐;
④、材料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4、 要求供货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天内全部供货完毕,推迟一天处罚 2000元。乙方每批次供货时间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进度计划表执行,且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计划时间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 48小时内将所需材料运至现场施工。材料进场后必须由业主委托市政处以及施工方、监理方、审计方进行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均为合格产品,否则不合格产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清理施工场外。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有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时,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6、付款与结算:
①、付款 :无预付款,由施工企业“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标单位直接购买,每批次材料进场后并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每批次供货合同价款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②、结算:实行单价包死,数量按两年到期无质量问题的实际供货数量进行计量。
7、履约保证金退还: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 7日内无息退还 。
8、风险责任:
乙方应充分考虑 本项目的特殊性。即供货期期紧,材料品种、规格多,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现场施工完毕,否则造成总施工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9、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②、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退货比例太大而影响施工工期及因乙方违约影响施工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消甲方损失的,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④、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赔偿给乙方。
10、其他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建设方、监理方、审计方、滁州市城建办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封面

滁州市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本条不采用)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 报价书

致 : (采购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公开招标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0天内全部供货完毕,推迟一天处罚 2000元。完成货物的交货、指导安装并交付招标人验收。质量达到 标准。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函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四、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 5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表
序号
道路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
投标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
详见附图
83
690
8mm厚,单篦
详见附图
88
1380
8mm厚,双篦
详见附图
21
920
10mm厚,单篦
详见附图
22
1840
10mm厚,双篦
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钢格板雨水篦材料报价合计( A)
2
西涧路(会峰路—龙蟠大道)
详见附图
74
458
6mm厚,单篦
详见附图
74
690
8mm厚,单篦
详见附图
10
1380
8mm厚,双篦
全椒路(会峰路—花园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报价合计( B)
3
醉翁路(二贤路—洪武路)
详见附图
156
1380
8mm厚,双篦
详见附图
39
1840
10mm厚,双篦
醉翁路(二贤路—洪武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报价合计( C)
4
滁阳路(丰乐大道—醉翁路)
详见附图
231
1380
8mm厚,双篦
详见附图
58
1840
10mm厚,双篦
滁阳路(丰乐大道—醉翁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报价合计( D)
5
东坡路(西涧路—二贤路)
详见附图
232
1380
8mm厚,双篦
详见附图
59
1840
10mm厚,双篦
东坡路(西涧路—二贤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报价合计( E)
6
总报价( A+B+C+D+E)
备注: 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用(含主材和辅材)、运输费用、装货费、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相关服务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检测、试验费等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 2、总报价是指每种规格型号的货物的综合单价与其数量乘积之和(如总报价计算错误,评标小组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3、投标人应逐项填报综合单价与合价,并合计总价,每项货物的投标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对应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总价最高限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4、不同道路的同一种材料,投标单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5 、服务承诺书

致: (采购单位)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 “技术规范及要求” ,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及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6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7 、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洪武路(金陵路—马滁扬高速)等 5 条道路钢格板雨水篦材料采购项目 的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袁立兵
联系电话:05503047052
(单位盖章)
2014年02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邓晓春、王娟
联系电话: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
(单位盖章)
2014年02月11日

  以上信息由超峰钢格板厂为你转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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